各县、市、区物业股(办),各物业服务企业:
随着城区的建设和扩大,高层住宅越来越多, 电梯的增多和使用日久,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安全隐患。根据市房产局年度工作的统一部署,拟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一次电梯基本情况统计,掌握电梯安全运行的第一手资料,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日常出行和生命财产安全。为此,物业科印制了《电梯情况统计表》,请各县、市、区物业股(办),各物业服务企业务必认真部署,严格按照表格要求据实填报,将统计表于2011年11月20日前报送物业科。县、市、区由物业股(办)汇总后并于2011年11月20日前统一报送。物业科将该项工作的落实情况纳入物业企业的年度考评范围。
衡阳市房产管理局物业科
2011-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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