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电梯运行才一年多,隔三岔五就坠梯,开发商和物业还常常互推责任,居民都不知道该找谁。”近日,沧州泊头水清文苑小区不断有业主反映,该小区一电梯自投入使用以来,频繁发生坠梯故障。因电梯投入使用时间处在“一年保修期”的临界点,开发商和物业常常互相推脱责任。
开发商和物业同称“不关我们的事儿”
“自7月28日到8月10日,我们小区的电梯12天坠梯了8次,平均一天1.5次。”住在水清文苑小区15号楼2单元的业主郭先生告诉记者,该单元12层共36户居民共用一部电梯,从2010年7月左右正式投入使用以来,动不动就有居民遭遇“坠梯”,被困在电梯中。因为电梯上没有中文标识、没有安全检验合格的标志、没有生产厂家名称,只有一个“quick”商标,居民怀疑该电梯是“三无”产品。
“物业说电梯还在保修期内归开发商管,开发商说保修期已过让找物业维修。”郭先生说,业主们曾多次与房地产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协调,但物业和开发商相互推诿。前一段,因电梯在开发商承诺的一年保修期内,物业就说电梯故障归开发商找厂家来修,可开发商老推说正在解决却总不解决。有时业主只能直接找厂家沟通,才有人来维修。
新投运电梯故障频出,正在成为部分新建小区居民共同面临的难题。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随着近年来高层建筑的日益增多,电梯在保修期内就频繁“坠梯”的事件时有发生。而因开发商对新建楼房电梯具有一定期限的保修责任,在电梯发生故障时,物业和开发商常常拿“保修期”当借口,互相扯皮。就在8月6日,沧州市另一个小区刚刚交房的3号楼电梯,就直接从7楼坠梯至1楼,开发商和物业同样称“不关我们的事儿”。
两个“管家”更需“监管”
新电梯为何频频生病?沧州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电梯室主任张灵玉认为,一方面是因为有些房地产开发商在安装电梯时就选择了低端、低成本的电梯,虽然也取得检验合格证,但在后期使用过程中出故障的概率仍相对较高。另一方面,物业为减少自身经营成本,不按有关规定对电梯做每半个月一次的维护保养,与电梯维修公司签订“虚假”协议应付业主。
面对电梯故障,开发商、物业这两个“管家”应该承担什么责任?是不是出了保修期,开发商就一点责任都没有?针对业主的这一困惑,记者咨询了省会多个律师事务所。省会奥博律师事务所律师崔景东认为,电梯在保修期内出现问题,房地产开发商有责任彻底维修好或更换电梯,对于过了保修期后依然存在的保修期内余留问题,房地产开发商依然有维修或更换责任。“如果存在厂家不明确的现象或严重质量问题,业主可以要求开发商更换,即使已经过了购房合同中约定的保修期。而对于电梯的维修责任,不管是否在保修期内,物业公司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说到底,电梯故障问题就两大类:一是电梯本身质量问题,二是安装不当。这其中,都离不开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管。”采访中,很多法律界人士认为,要使物业和开发商真正承担起各自的责任,最重要的是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要切实担负起责任,为居民真正把好电梯安全“监管”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