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为还赌债设局诈骗4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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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届50的汪晓丽是某小区物业经理,因为赌博输钱,她设计庞氏骗局,以月息20%为诱饵,向朋友、同事甚至小区业主借钱,数额达400多万元。汪晓丽被抓获后,松江区检察院以诈骗罪对其起诉。近日法院判处汪晓丽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10万元。
汪晓丽原本生活幸福,丈夫承包超市班车运营生意,有一套三室两厅的房子。平时,汪喜欢打麻将,2004年底,她在2个月时间里输掉5万元,再加上丈夫生意需要资金周转,一家经济陷入困境。
于是,汪晓丽找到朋友高某,谎称认识一个房产商准备去浙江开发房地产,她正筹资入股,向高某借钱。2005年1月,高某借给汪28万元,借期半年,利息3.5万元。汪晓丽又找到朋友金女士,以同样理由借了28万元,允诺月息20%。此后不到10天,她又两次向金女士借款27万多元。
2005年8月,汪晓丽爽快地将3万多元利息交给高某。其后,高某分三次借给汪约100万元,约定年利息总计10万元。高额利息造成的窟窿越来越大,汪晓丽只能不断以月息20%借钱。2006年上半年,汪晓丽悄悄将房子卖掉,还抵押了老公的几辆大巴。
2006年下半年,好几笔大额借款到期,汪晓丽又打起小区业主的主意。她来到业主郭老太家,谎称老公准备在北京开公司,希望郭老太能借点资金,每月给20%利息。于是,郭老太拿出所有积蓄4万元给了汪。随后,汪晓丽向多位业主借钱,并要求他们保密。
2006年11月16日晚,高某打电话给汪晓丽,发现她手机关机。在遍寻汪晓丽不着的时候,她的朋友、多位小区业主纷纷找到物业公司,反映汪借款未还。此时大家才发现,汪晓丽已经举家失踪。受害者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此时,汪晓丽与丈夫、儿子一起潜逃到昆明,她在饭店洗盘子,每月七、八百块钱。之后,汪晓丽全家潜逃到浙江嘉兴,直至2010年10月19日被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