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学习《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会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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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学习《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会议的通知
各县(市)区房产局、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进一步学习贯彻省、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全面落实《衡阳市物业服务收费实施细则》,经研究决定于2010年11月2日上午9时在市房产局产权监理处八楼会议室召开学习有关文件精神的会议。参加人员:县(市)区物业股(办)主任,市区物业企业法人或经理1人,请准时参加会议,不得缺席。
特此通知。
衡阳市房产管理局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