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许多业主来访反映物业公司在办理交房入住时一次性收取装修费用,有的甚至发生矛盾,这种行为对物业服务收费秩序造成恶性影响。为了理顺物业公司和业主的关系,防止矛盾激化,杜绝类似事情发生,现就装修费用具体收取时间提出如下规定:
一、装修费用的收取时间一律在业主办理房屋装修手续时交纳。
二、业主未在进行装修前按照自愿的原则交纳,物业公司不得强行收取。装饰装修费的收取必须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不得增加收费比例和附加其他费用。
三、如果造成恶劣影响,损害业主的利益,经查证属实的。按照《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和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物业管理科
2010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