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在线6月7日讯 因不同意物业费上涨而被物业公司“抛弃”的梅园一里南区,将近一年来采取自治管理,物业费非但收缴率大大提高,而且产生节余,业主委员会因此免去了180多户业主今年一季度的物管费。
2009年4月,经梅园一里南区业主委员会调查,小区居民大多不同意物业管理费从0.35元/平方上涨至0.5元/平方,因此,物业公司于当年4月底撤离。与此同时,业主委员会决定自治在业主委员会两个70多岁的老人的努力下,物业费的收缴率达99%。自己成了管家,费用的开销就需要精打细算。但业主委员会的7名成员,特别是71岁的陈宝根和79岁的倪依诚都是义务“劳动”。
自治管理了8个月后,当初收到的9万多元物业费还有近26000元的节余。于是两人便用这笔钱为小区居民做不少实事。
因为节余颇多,业委会没有收取今年一季度的物业费,而是从节余中开支,182户业主在自治中得到了实惠。如今,梅园一里南区新的业主委员会意境成立,业主们将在新业主委员会的带领下,继续开展自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