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费停小区水电需提前报告 长沙启动平安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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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欠缴费用等原因需对小区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气等服务时,服务企业必须提前向区、县(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报告;对未经规划管理部门或相邻权利人同意,擅自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质的场所,工商部门不得核准登记……昨日召开的全市物业管理暨创建平安物业再动员工作会议上,公布了开展“平安物业”建设的实施意见。副市长李军出席了昨日的大会。
到去年底,长沙市共有物业服务企业815家,管理各类物业总面积累计达到7570万平方米,物业管理从业人员6万多人。但与沿海发达城市相比,长沙的物管企业相对实力较弱,具有一级资质的仅6家,二级资质的55家,而三级资质企业达754家。
据长沙市房产局局长石长松介绍,为了有效规范物业管理市场秩序,在市工商局的支持下,去年全市开展了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的清理和整治工作,重点规范注册资本虚假、人员挂靠、无资质证书经营等问题,共注销物业管理公司资质31家,吊销24家。石长松表示,今年物业管理将逐步完善管理招投标机制,提高物业管理市场准入门槛;淘汰一批规模小、服务差、诚信低的企业。
今年作为全市“平安物业”建设全面启动之年,全市物业管理将健全“属地管理”的监管网络,建立市、区、街道、社区“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物业管理行政监管体制。通过为期4年的建设,使长沙的物业服务达到制度健全、措施落实、环境整洁、安全有序、管理规范、有高效的投诉、回访机制的标准,群众满意率达85%以上,努力为全市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和经济健康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昨日公布的“关于开展‘平安物业’建设的实施意见”中,明确要求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有线电视等部门,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并承担物业管理区域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等管理责任及相关费用,不得强制物业服务企业代收费用,也不得因物业服务企业拒绝代收有关费用而停止提供服务。“实施意见”还规定,因欠费等原因需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气服务的,应提前向区、县(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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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资金派发利息3557万元
业主可网上查询
去年以来,全市通过推行物业维修资金自缴系统,建立维修资金监控平台,从根本上遏制了开发商将维修资金挪作他用的行为,开通了更便捷的资金缴存渠道,实现了数据形成自动化和维修资金缴交标准化,有效杜绝了手工操作的随意性,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
据统计,到去年底,全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累计归集达33.87亿元,历年一共使用划拨资金686.4万元,同时向业主派发利息3557万元。记者从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获悉,2009年的利息已分派到业主账户,只需登录“http://floor.0731fdc.com/”,在“物业维修资金查询”栏目下输入身份证号码和资金账号就可直接查询。
如何申请物业维修资金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长沙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负责物业维修资金归集、使用和管理。申请使用物业维修资金有三个条件:一是已按政策规定将维修资金储存至中心专户,二是房屋已过物业保修期,三是占受益面积且占受益人数2/3以上的业主签名同意。满足以上三个条件,中心10个工作日内可将资金拨付到位。
邻居敲墙钻洞,该不该找物管?
法律专家认为,有些问题非物业服务纠纷,业主须依法主张权利
小区房屋承重结构被邻居破坏找物管,小区公共通道被挖掘找物管,甚至小区内出现人身伤害、车辆或其他财产被盗也找物管,可物管对这些问题也束手无策,于是业主与物业公司纠纷频发。那么,这些最容易引发物业纠纷的事情究竟该如何解决?长沙市物业管理协会法律部部长王永坚表示,很多问题业主应通过依法主张,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长沙物业管理公司遇到最多的三大现实问题是:小区里的人被杀或被伤害了,物业公司要承担什么责任;小区丢车或其他财物被盗,物业公司如何担责;物业服务费收不上来怎么办。
王永坚介绍说,随着去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解决这类纠纷有了具体办法,后一条法律上已经有了明确的定位,而对于前两项,小区内死人和丢车等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问题,两个司法解释都没有把它作为物业服务纠纷来对待。
王永坚介绍,根据司法解释,给房屋敲墙钻洞、损害房屋承重结构,损害或者违章使用电力、燃气、消防设施,在建筑物内放置危险、放射性物品等危及建筑物安全或妨碍建筑物正常使用;违反规定破坏、改变建筑物外墙面的形状、颜色等损害建筑物外观;违反规定进行房屋装饰装修;违章加建、改建、侵占、挖掘公共通道、道路、场地或者其他共有部分等行为,均是“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受损害的业主群体可以依法主张权利,而不是找物业公司吵闹。物业服务企业在接受业主投诉时,也应当明确告知业主依法维权。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公布
拒付物业费话语权受限
昨日召开的全市物业管理暨创建平安物业再动员工作会议上,公布了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对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事宜进行了规范。该《规则》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已于今年1月1日起施行。
●拒缴物业费某些权力受限制
业主拒付物业服务费,不缴存专项维修资金以及实施其他损害业主共同权益行为的,业主大会可以在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中对其共同管理权的行使予以限制。
●有两套房也只能投一票
业主人数按照专有部分的数量计算,一个专有部分按一人计算。但建设单位尚未出售和虽已出售但尚未交付的部分,以及同一买受人拥有一个以上专有部分的,按一人计算;而业主总人数则按照前项的统计总和计算。这就是说,如果一个人在小区内购有两套以上房子,其投票权也只有一票。
●可以幢为单位推荐业主代表
对于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人数较多的,可以幢、单元、楼层为单位,推选一名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推选及表决办法应当在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中规定。业主也可以书面委托形式,约定由其推选的业主代表在一定期限内代其行使共同管理权。
●业主委员每届任期不超过5年
每届小区业主委员会委员任期不超过5年,可连选连任,业主委员会委员具有同等表决权。
●可请公安机关强制“交权”
当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终止,却拒不移交所保管的档案资料、印章及其他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时,其他业主委员会委员可以请求物业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协助移交。
当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后,拒不移交所保管的档案资料、印章及其他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的,新一届业主委员会可以请求物业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协助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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