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23家物业公司“退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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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 |
本月起规范物业服务行为不给专用发票用户可拒绝交费 本报讯(记者 崔雪茜)9月7日,兰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兰州市物价局、兰州物业管理协会三单位联合召开表彰大会,决定对25家收费规范、服务到位的物业企业予以通报表彰,同时取消未通过资质年审等评审的23家物业公司的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意味着它们从此将退出兰州市物业服务市场。 23家“退市”的物业服务公司为:兰州三星物业管理公司、兰州燃气化工集团物业管理公司、兰州融达物业管理公司、甘肃元通物业管理公司、兰州市卉雅物业管理公司、兰州瑞盈物业管理公司、兰州园丁物业管理公司、兰州荣德物业管理公司、兰州正德物业管理公司、兰州恒泽物业管理公司、兰州华邦物业管理公司、兰州连铝物业管理公司、甘肃中移物业管理公司、甘肃安信物业管理公司、兰州欣盛顺物业管理公司、兰州新西部物业管理公司、兰州和顺物业管理公司、甘肃嘉禾兴物业管理公司、兰州阳光家园物业服务公司、甘肃傲立物业管理公司、甘肃华商物业管理公司、兰州天慧物业管理公司和甘肃宜大家物业管理公司。 另外,兰州市物价局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的通知》,要求从9月起到年底,各级物价部门对全市的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服务收费行为规范行动,明确规定各类物业服务企业在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时,必须使用兰州市地税局专用发票;按合同或协议代收其他费用,应给业主或使用人出具票据,否则,业主或使用人可拒交服务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