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今年将建50个“平安物业” 处罚违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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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今年将建50个“平安物业” 处罚违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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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物业管理不到位,频发偷窃甚至恶性事件?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矛盾尖锐,屡起冲突?未来,这些问题或将成为政府关注重点。
昨日,长沙市房屋产权管理局下发《关于开展平安物业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表示,将与长沙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一起开展为期4年的“平安物业”建设活动。“今年将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在全市50个物业管理项目开展平安物业试点工作”,长沙市房屋产权管理局物业监管处负责人称,力争通过四年的努力,全市85%的物业管理项目达到平安物业建设的标准。
2009年5月,长沙河西某住宅小区,业主在家中遇害。事后调查发现,遇害者所在的小区几乎没有安全防护,保安人员没有值守、配置简单的安防设施也没有启用。这一恶性事件,引发了市场一片哗然。而这或许正是此次“平安物业”一说最为直接的导火索。
《意见》明确指出,平安物业将有四大创建标准。一,明确专人、专门机构负责“平安物业”创建工作,制定创建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二,环境整洁,安全有序;三,管理规范,服务周到;四,物业服务有高效的投诉、回访处理机制,对业主的投诉能及时受理,及时处理,及时办结,及时回复,群众满意率达85%以上。
“未来,将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行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罚。”长沙市房屋产权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2009年为平安物业建设工作的启动之年,各相关职能部门将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并在全市50个物业管理项目开展平安物业试点工作。”这位负责人称。
按照长沙市计划,将建立“平安物业”联席会议协调处理机制。由长沙市“平安物业”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成立市房产、市信访、市城管、市规划、市建设等相关部门共同参加的物业管理矛盾纠纷协调联席会议,处理影响全市稳定大局的物业管理重大矛盾和信访问题。
同时,还将建立“平安物业”督查、督办机制。建立由市综治办牵头,市物业管理办公室督查、督办,相关职能部门和各区、县(市)综治办具体落实的督查、督办制度。“对因相互推诿、监管不力、服务不到位而导致发生恶性刑事案件和重大治安案件及重大事故的单位,要严格责任查究,直到黄牌警告、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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